在
中国,手帕的用途主要是擦手、拭汗、擤鼻涕、包裹小物件、作女子的装饰品和定情物等。自明朝起,结为好姐妹的女子被称为“手帕姐妹”。在欧洲,手帕用途也大同小异。作为
爱情的信物,这倒是古今中外对手帕的共识。难怪莎士比亚笔下的
奥赛罗会中计,因为一块小小的手帕而怀疑妻子苔丝狄梦娜对自己不忠。西方男人用手帕主要在庄重的社交场合:西装的左胸袋插一块只露角的白色手帕。
西班牙曾经出版过一份《手帕周报》,一周要闻,尽跃帕上,读后洗去文字,仍是一块实用的手帕。
手绢公元1300年左右,
佛兰德人巴蒂斯特·尚布雷生产了欧洲第一块用料子(织物)做的手帕。以后,手帕渐渐成为奢侈品。土耳其
苏丹穆罕默德二世于1453年规定,只有苏丹及他的亲信才能在公共场合佩带手帕,违者坐牢,情节严重者甚至要杀头。16世纪初,法国贵族开始用浸过香水的手帕,以区别于平民百姓;这种手帕叫“维纳斯手帕”。随着鼻烟传入欧洲,于是嗅帕问世,它同样是等级制度下的奢侈品。